
(寻灭尊者)
(说明:本文由寻灭禅法爱好者根据尊者讲法英文原稿翻译成中文,法师讲法为英文录音,中间穿插有巴利语系词汇,此文翻译极其艰难。由于翻译小组专业水平有限,翻译难免有错谬,如有不合原义请反馈我们。感恩翻译的师兄为此文付出的艰辛努力!)
因 果
尊敬的比丘、兄弟姐妹们,你们现在过的生活是你们自己创造的吗?第一个问题,我再重复一遍,你现在过的生活是你创造的吗?第二个问题,或者这是另一个人想要创造的结果?
它是因果的结果,当原因被移除时,结果就会消失。
有四件事要讨论。那个人的生命是你创造的吗?答案是否定的,你可能认为前世是你创造的,是那个时候存在的与你生命相关的东西创造的。而今生也有与前世有关的东西,前世那个生命现在依然存在。所以你思考的其实是延续,但实际上那不是你创造的。
现在最重要的是,你自己里面有一个叫做你的人。但其实你内在并没有这样的存在。你已经听过足够多的关于在你之内存在“我”这个主题的讨论。那完全是执取五蕴造成的错觉。六根活动的每个念头都会产生一种错觉,好像有某人是感官活动的作者。那种错觉给你这样的印象,凡夫生活在这样一种信念中,即由于这种印象,他生起的每一个念头都会让他认为有一个“我”存在。他把自己所有的行为都归结为他内在这个所谓的存在。
不需要再详细说明这个幻相是如何产生的,因为你已经听过足够多的关于这个主题的讨论,你知道它是一种造作,不是别的,只不过是意识的创造。视觉、听觉、嗅觉、味觉、接触和思考的行为,感官所执行的功能仅仅是念头的创造。正是念头使你能够看到,使你能够听到,使你能够闻到,能够去体验味觉、接触甚至思考,那只是念头。
我向你解释过,在你创造的这个念头中,正是这个念头帮助你体验感官对象,在那个念头中,在你拥有的身体周围产生了一种错觉,认为有一个存在,就是你自己,这个在你头脑中只是作为幻觉而创造出来的存在,拥有你的身体,正是他体验着六根的活动。
事实上,它们只是因果造成的。
为什么我们称它为一念之间产生的错觉?那是为了执行六个感官活动而产生的。因为(根尘相触)出现之后,心识取代感官接触到了对象。然后是执行产生念头任务的五个心所。它们是触、受、想、思和作意。当这五个心所立即执行产生想法的任务时,它也会在你的心中产生一个印象:这种看、听等活动是由你内在的所谓存在进行的。
那个存在是以你的色身为中心而创造的。这个身体的拥有者就是这个所谓的存在,对五根的执取正是帮助你创造念头来执行感官活动的心所。因此,我们得出的实际结论是,被创造来执行感官活动的念头也在你的头脑中创造了一个错觉,你使用与创造念头相同的设备创造了这个“存在”。
自然的结果是,当你的眼睛去看一个物体,并通过创造一个念头来执行看的行为,以创造念头的方式,也创造了那个作为你内在存在的,执行看这个活动的作者。这是意识所造成的错觉。对于其他感官的活动,也存在同样的模式。当一个念头被创造出来执行感官活动,错觉也就在念头中被创造出来了,身体的所有者是那个存在,可以这么说,它是你自己,不是其他人,在看,或者在听,在闻。
因此,所有世人都认为你今天的样子是你自己创造的。你创造了这种情况,可以说你创造了这种存在,以人类的方式存在于这个世界。那是当下“存在”的错觉,时刻出现在你所有的活动中。作为一个人,你可以做六件事,即看、听、闻、尝、触、想。但活动都是由这个所谓的存在来执行的,你相信他是活动的发起者。
但是也有许多人不是这么认为的。有人会问,是否可能是一个另外的什么为你制造了这一切。不是。除了你自己,没有其他的什么参与其中。当我用“你自己”这个词时,实际上并不是指真有这个人。换个词,指的是你的响应、反应。你是什么,取决于你的响应、反应。你拥有的就是你创造的。
从某种意义上说,它不是一个存在的创造,而是一个原因的结果。这是应该记住的。如果那是因果关系,那么你就是因和果,没有别的。你现在所处的这个状态不是你造成的,也不是别人造成的,它只是因和果,没有别的。你的身心参与了因果的创造。
你的头脑是所有活动的先行者。因此,当身体采取行动时,是头脑给身体提供必要的初步建议以执行该行动。身体只是按照头脑的指示去做。作为一个人,你可以做六件事。所有这六件事,比如看、听、闻、尝、触和想。如果你仔细分析,它只不过是你现在的因果而已。这是你必须时刻牢记的事情,因为要实事求是地理解,而不是仅仅表面上有人说,你就相信它。因为当你比你自己的存在更了解你是谁和你是什么时,你才会真正了解你。
你的身体是业力行为的自然结果,它导致你出生在某个生命中。现在你投生为人,是业力引导你投生为人。而你生在人间,自然的结果就是,你是父母结合的结果产生的,就是这个结果。另外一方面,在动物界也是如此。在植物世界,任何其他方面,也是如此。
异性聚集在一起,然后形成第一个细胞,然后发育,而你就是发育的结果。那是你的身体。头脑则是由于欲望而被移动的精神能量。欲望是精神能量的驱动力,拥有身体,欺骗你让你认为自己作为人类生活在人间。
有两种东西可以执行身体和心灵结合的功能。身体是业力的结果,这是你创造的与你所做的行为相关的最后一个念头。你执着行为的结果就是你现在的生活,出生为人。那是父母创造身体活动响应的结果吗?在你的四大消散、身体死亡之后,精神能量离开了你的身体,它被贪爱推动,并在因业力的反应而创造的身体中安顿下来。而你就是现在在这个世界上运作的存在。这不是任何身体本身的创造,无论你是否不得不清楚地接受这个立场,在你之中都没有一个存在。
因此,在你死亡的时候,不是有一个存在在进行这些活动,有的只是因果,这是你应该清楚地了解的。没有人来决定你接下来会在哪里出生。所维持的环境和你犯下的意志行为,或业力,还有你在自己内在由无明发展成的贪爱,这些都是导致你出生于另一世进行活动的促成因素。没有人负责创造这些。没有一个作者实际上以业力行为或头脑活动的方式进行了你所有的行为,以发展欲望,所有这些都是因果创造的,是无明的结果。
业力是你意志行为的反应。只要你过着受贪爱影响的生活,就会产生这种反应。没有贪爱,就没有业力。贪爱是业力的因。你生生世世的轮回是你造的业和你拥有的贪爱的结果。那些是你存在的原因。那些是我们今生如此的原因。
当你说你工作时,这个存在其实不是你的功劳,貌似有人在执行活动,但其实你里面并没有一个人。虽然我们形式上说这是你的活动,但它不是你的活动,是因果造就的活动。因此,你不能说你创造了你的生命,也不能说是其他什么创造了你的生命。只是因果关系,没有别的。如果你要追求佛教哲学,那是必须毫不含糊的事情。
因为你通常会得出错误的结论,即有一个“我”存在于你之中,那是凭空创造出来的结果,或者我应该说这是因为你对欲望产生了依恋。如果没有存在,也没有人,如此你只是在经历愉快到不愉快的感觉。并没有一个“人”会追求那种愉快的感觉,去体验更多的愉快感觉,或者以不符合你的预期、失望的方式去追求不愉快,渴求什么也是属于令人不愉快的东西。所以你会看到头脑对这些情况反应非常好,头脑会做出反应,就好像有人,有一个作者让头脑做出那样的反应。
引起的反应可能是你头脑中产生的错觉导致的,即你是一个能让人享受愉快或不愉快感觉的存在。当你提及愉快到不愉快时,没有一个主宰或存在在享受,你可以认为一开始那只是一个愉快或不愉快的感觉。但是进一步追求它并创造对它的渴望或厌恶,是某人追求享受愉快,或制造不愉快,或厌恶对他没有吸引力的事物的结果。
谁创造了那个所谓追求这些活动的人?是你执行任何活动中创造的每一个念头中对五根的执取,这五种执取与五遍行心所一样帮助产生念头,他们执行这些活动,创造一个想象中追求好、追求坏的人。
有人会问这样的问题,如果一个人觉得某事是好的或坏的,他是如何得出结论的?他是如何让他有那种感觉来选择好的或坏的?是你过去的经历。
从你开始渴望这些东西的那一天起,你就创造了贪爱,并以此为基础,你所有未来的活动都是基于你过去的经历,当某件事对你来说是愉快的,你知道你可以享受,你就追求那种享受并创造了贪爱。
欲望不能仅仅通过知道一些令人愉快的事情来创造,厌恶也不能只是通过知道一些不愉快的事情来创造。你知道某事是愉快的,你知道某事是不愉快的,但这不会产生贪爱,贪爱通常是由于追求愉快的事物和不愉快的事物而产生的,这是你必须认真考虑的事情。在那种情况下,当一个追求愉快的感觉或追求不愉快的感觉来创造依恋或厌恶时,你内在的那个存在就被创造出来。
在缘起中清楚地表明,在感官活动的“行”之后,“识”会生起,而“识”会生起“名”和“色”(思想和物质)。有人会问为什么说行是无明的结果,而识是在行之后产生的,识的结果是思想和物质的创造。那一定有一个可能的原因,行之后行生识,识生名色。这些就是六处。
有人会问,无明缘行,在六处的表现为创造念头时,识会升起,这意味着什么。行是无明的第一个结果,行缘识,识缘名色,这是怎么回事?缘起就是这样解释的,就是这样说的。行是六入的活动,这些活动导致了识。
这是怎么发生的?如果你仔细分析感官的活动,举一个明确的例子,例如眼睛接触一个视觉对象。首先是有能力看东西的眼睛,捕捉视觉对象,眼睛由元素组成,因此视觉对象由元素组成。视觉对象在眼睛视网膜上的反射也是一种物理反应,而不是心理反应。所以,眼所见所缘的造作,在识生起之前,就已经有活动了。
用眼去捕捉所见所缘,并在眼睛的视网膜上映现所见所缘。在识出现之前已经有活动了,识作为第三方出现的信号是在眼根与视觉对象建立联系之后。这就是为什么“行”首先按照它发生的顺序被提到,然后是“识”生起,而“识”生起“名”和“色”,“名”和“色”以观察的方式通过感官进行念头的创造和行为的活动。
很多时候,这个问题被问到:为什么感官活动创造念头的“识”是“行”的结果?为什么没有提到念头的创造在“行”之前?唯一可能的答案是,如果你分析身心的活动与念头的产生以及随后的反应,如看、听、嗅等执行感官的任务时,你会发现在识产生之前已经发生了某种物理的活动。
因此,“行”已经发生到一定程度,“识”才到来,完成了看、听、嗅的任务,品尝,接触和思考。但如果只说“行”的生起,就没有看到“识”与“名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这两者是诸根运作活动的重要机能,但在视觉事件的某些方面,由于物体在视网膜中的反射,眼睛和视觉物体这两个关键事物以相互接触的方式发生了联系。
作为第一和第二的事情是物体的外观和你的识,第三是名法和色法的生起,五遍行心所显然在名法色法生起中产生,以便看到物质对象。因此现在,兄弟姐妹们,已经很清楚了,你通过六根获得的经验不是你的创造。毫无疑问,作为一个人,你可以做那六件事,但那些不是你的活动。
在你自己里面没有你,这只是你所有感官活动执取五根所创造的虚假印象,你认为有一个作者在执行所有的感官活动,不,没有作者,因此没有你,感官的这些活动是因果创造的。另外,如果它们是因果造就的,那么就没有外在因素参与这些活动,没有外在的人在进行这些活动,那么它只是因果关系,没有别的。
佛陀进一步说,如果一个人能够去除因,那么结果也会消失。
你所有“行”的原因是什么?贪爱。你看到事物后创造了看的贪爱,作为贪爱的结果,想要通过其他六根进行更多的活动。如果没有贪爱,你根本不用担心外在的对象。贪爱需要持续的感觉,而你的感觉会使你陷入依恋或厌恶的极端,这就是贪爱所需要的食物,而你总是通过产生厌恶或依恋来滋养它。
贪爱是如何产生的?所有这些都已经清楚地向你解释了,贪爱不是你在感官活动中以创造念头的表现方式自然产生的结果。贪爱是你在感官活动之外所做的事情;感官的活动止于念头的产生,使心识能够以看、听、嗅、尝、触、想的方式进行活动,这就是所需的全部了。但你更进一步,用心所去分别某些东西是好或坏。
作为贪爱的结果,你会去追求体验更愉快的感觉,当它是不愉快的事情时,你肯定会失望或有不愉快的感受,因为你期待一些愉快的事情。这两件事滋养了贪爱。因此,这种情况不断地继续下去,你通过感官体验到对象的这些活动中的更进一步的追求,产生或滋养了贪爱。
谁的活动?世俗的活动相信他内在有一个存在,他很享受这一点,当他期待一些愉快的事情发生但它没有发生时,他会感到失望,然后自然而然地你会产生厌恶。所以,这种依恋和厌恶是这样的结果,称为在你身上追求不必要的这些体验,从而创造贪爱。
有人会问,例如,如果这个所谓的存在不是在你的脑海中创造的,那么你以享受愉快的事物和对不愉快的事物产生厌恶的方式所做的后续行动会发生吗?不。对于看的任务来说,创造一个念头来完成看,在心所中感受到你看到的东西,已经足够了。其他心所也提供信息来使你创造念头去看,去闻,去尝,去想,一个完整的念头。但是在你的头脑中创造了不必要的想法来追求快乐和追求不愉快,正是这个创造了贪爱。而且你在错误的印象下认为有一个存在在你里面,如果那个虚假的存在没有在你内在创造出来,你就不会去追求那些,那种要么享受愉快的感觉,要么厌恶不愉快的感觉,你不会的。正是这个被创造出来的存在,相信在你自己之中有一个“人”存在,他跟随着感受创造着依恋或厌恶,从而滋养、维持着贪爱。
所以,佛陀说,如果去除了因,就不会有果。
没有原因,贪爱的原因是执着和厌恶造成的。你是如何产生这些执着和厌恶的?通过念头的创造。这是你的基本活动吗?不,佛陀对我们摆脱这种情况的建议很好地支持了这一点。关于你的身体,关于感受,关于念头,关于佛法的修持,他都说不要让心落入厌恶或执着这两个极端。
如何才能做到呢?通过了悟万物皆是无常,并对此保持正念。因此(这样修行下去),你可以看到,他不会落入执着和厌恶这两个极端,你还可以看到,即使按以前同样的方式体验感官活动,你也不会陷入这两个极端,任何事物在你心中不再产生执着和厌恶。
你创造了贪爱,因此你现在处于生与死的存在之中,这是你的创造,我说(这是)你自造的因果。为什么?因为创造了贪爱。谁创造了这种贪爱?是不必要的活动,在创造依恋或厌恶的极端,你在追求通过感官接收到的感受时所追求的不必要的活动。
佛陀说,如果你能去除因,就不会有果。
这一世的存在是果,来世的延续也是你创造的果。有些事情看起来是无缘无故发生的,但其实都是你无明所为,任性而为。这本身就会让你清楚地知道,当你通过感官体验到某些东西时,你获取这些体验不是一定要产生执着或厌恶的。但是从跟踪这些活动直到结束来看,确实是那些活动给你带来了所有的麻烦。贪爱是由这些活动维持的。
于是佛陀建议你不要追求那些活动,如果你追求那些活动,你只会在未来不断地在轮回中投生。如果你不追求那些活动,那么未来将不会有更多的出生。然后他还会就如何避免这种追求给你建议。始终意识到一切都是无常的。所以你所看到的也是无常的,正确地理解了无常,你自然不会有追求的冲动,从中享受任何东西,都是无常的,没有价值的。
你在哪里应用那个活动来停止意识的进一步活动去创造欲望呢?在眼见色,耳闻声,鼻嗅香,舌尝味,触觉身之后的念头中。处处留心无常,这将关闭你内心升起的继续享受或厌恶该对象的自然冲动,因为你已经实际地理解了它的价值,因此没有价值附加到作为无常的对象上。因此,你停止了不必要的活动所带来的欲望感。
人们可以合理地理解,由于你相信自己的存在并出于贪爱,因此产生了不必要的活动。你所有烦恼的起因,是你内在的贪爱,正是这种贪爱驱使你生生世世,只要你满足贪爱,贪爱就会存在于你之内;如果你不通过陷入产生依恋或产生厌恶的极端来滋养贪爱,那么你就不会助长贪爱。
保持对所缘的正念,对所缘的正念会表明它是无常的,持续变化的,没有任何实质性的。这样一来,在这个所谓的存在中不会再产生自然的冲动,通过产生更多的想法来制造依恋,或对不喜欢的事物产生厌恶。在创造这种活动状态时,当你产生念头看到事物,你已经执行了创造一个“行”的行为,你的信仰就是你内在有一个存在。当根尘相触,在一瞬间所有的活动都在那里进行。然后得出错误的结论:有一个人存在,当他看到令他愉悦的事物,他创造出一个念头来追求享受,或者如果是不喜欢的事物,就创造出一个念头来厌恶。依恋或者厌恶的念头是第二个创造出来的,是后来产生的,其实只需要第一个念头能够让你看到就够了。
因此,贪爱不是心的品质,它是你额外创造的东西,并作为以制造不必要的念头的方式追求活动的结果而维持它。
如果你看到,你就只是看到,仅此而已。
如果你听到,你就只是听到,仅此而已。
如果你触碰到某物,那就仅此而已。
在执行感官活动之后就停止,不让别的什么发生在你身上。但是你在随后产生的不必要的对愉悦事物的依恋和对不愉悦事物的厌恶念头在你心中产生了贪爱。因此,贪爱是你存在的原因,如果你摆脱了贪爱,你将不会再投生。
这就是佛陀所说的,除掉因,果就不会存在。
去掉因,果就不会存在。
现在我们今天讨论的四句话,是谁创造了在这个世界的出生?谁,是你吗?在这个世界创造了这个出生?不,我没有在这个世界创造这个出生。有没有其他人为你创造了这个世界的出生?不,没有其他人为我创造在这个世界的出生。但是,出生在这个世界上的原因是什么?是因果,仅此而已。如何结束这个轮回?当你摆脱了因,果就不会存在。原因是贪爱,如果你去除了贪爱,你就不会再投生。你会证得涅槃。那么,涅槃又是什么?那是你需要去思考的问题,我可以重复一遍,谁为你创造了这个存在?是存在的“我”?不是我,谁对这个存在负责?不是我。一般来说,你有责任,但你觉得不是这样。外界对你的这种存在负责吗?不,这个存在是什么?是因果的结果。如何摆脱这一点?如果一个人可以去除因,那么就不会有果。
我再为你重复一遍。你为你创造了这个存在吗?不。有任何外在的东西为你创造了存在吗?不。这种存在的原因是什么?是因果作用的结果。怎么能去掉呢?人们可以去除这个原因,结果就不会在那里。因是贪爱,果是你与贪爱相关的东西,(去除因之后),在你死后再不会有来生了,你已经达到涅槃。
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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