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明学
广超法师开示
如光居士整理笔录
各位同学:
今天这一讲的这个因明课,是因为我们的堪布来要讲解这个《宝库钥》里面,接下来呢,会用到很多因明的这个论证。堪布要求我呢,要跟大家讲一讲这因明课。因明如果拿一部论来讲,要讲很长时间。所以呢,我就准备了一个讲义,就在这一讲里面把它讲完。
我这里因为时间有限,那么我就按照我弄好的讲义来跟你们讲解。这个讲义我弄了两天了。
这因明是做什么用呢?因明是在辩论的时候使用的,就是在辩论佛法的时候,双方必须遵守的一个原则。因明里面,根据因明的论典里面讲,主要有八件事情要说,叫做八义——“能立、似能立、能破、似能破、现量、似现量、比量、似比量”,主要在讲这八件事情。
那么这八件事情里面,有四个是真的,四个是假的。但是这个相似的似,包含假,但它不一定就是假。为什么呢?因为因明在辩论过程里面,比方说,对乙立量为真,对丙呢,同样一个立量,可能是假的。这句话怎么说呢?比方说,我们跟基督教辩,我们说佛是真实的,但基督教说佛不过是一个人而已。听懂吗?所以在他们那边,他变成是假的。所以在因明里面,这个真跟似,它不以假来说,他说似,这个似里面包含着假,但是不一定就是假的。有些在辩论过程,大家认为对的,不一定也是对的,这等一下会说。
那么其中,分辨知识真伪的标准,在因明里面称为量。那么这个量本身,根据因明说,这个知识就是一个量,意思就是说我们怎么去判断我们的因明辩论里面对错,我们靠我们的知识。听懂吗?而这个知识本身去衡量对错,它本身就是一个标准,那么这个标准本身也必须看它对和错——所以知识本身也称为量。
那么这个量里面有现量跟比量两种,就是我们的知识来源,根据因明说有两种,如果根据佛法说有三种,佛法说有现量、比量,还有一个叫圣言量。圣言量就圣人所说的,好像佛所说的,我们信。但是在因明里面,不用圣言量,因明里面主要用现量跟比量。
那么,因明的辩论里面能够完成两个结果,一个是悟他,一个是自悟。悟他就是你的立论让别人觉悟到你所要讲的道理,叫悟他。那么你的立论里面有两种情况,一个叫能破,一个叫能立。什么叫能破跟这个能立呢?能立就是你的立论是对的,叫做能立;能破是别人的立论是错的,你去破它。自己的立论不叫能破,听懂吗?我自己的立论是对的,这叫能立。那别人的立论是错的,我破他了,那么我叫做能破。
那么什么叫做似能立、似能破呢?就是它并不是能立,而你觉得是能立的。也就是你的这个能立是错误的,叫做似能立。那么这个似能立,有时候它是能立的,在你这边好像是能立的,在别人看来不是能立的,这叫似能立。这句话怎么说?比方说,我们说,那个人他神经不正常,那么我们说他是被鬼上身了。那在我们佛教徒,这件事情是可能发生的,但是在信科学的人,他说他不承认有鬼这回事。明白吗?那么对于一个有神通的人,他看到真的是鬼在干扰他了,而对这个有神通来看,这个真正的是能立的。但是对没有神通的人,他不懂是真是假的,变成似能立的,明白这个比喻吗?
那么似能破呢,就是说你破别人的时候,可能你自己是错误的,而你以为你破了他,这叫似能破。那这个呢,我这边写,悟他的是叫立论,自悟的我叫做方法。你说前面有放下立论,后面叫方法,就是说在因明里面呢,他除了在辩论之外,他还在辨别东西的对错。
那辨别东西的对错里面,对于我们自己本身呢,我们是用现量和比量来说。现量就是我亲自体验,亲自看到。那比量呢,就是我通过推理而得到的这个知识。因为自己绝对不会跟自己辩论的,知道吗?所以自己跟自己是没有所谓立论的,在因明来说。如果根据现在的逻辑学来说,自己可以推理得到的逻辑,知道吗?但是在因明里面没有所谓我自己跟我自己辩论的,所以它叫做比量,而一个对着一个比较推理出来。
那么这个比量跟现量呢,也有真的也有假的哈,叫做似现量跟似比量。那么其中呢,现量跟比量都是个人的认识还有思维。现量就是你观察得到的、认识所知道的事情,比量是你思考之后得到的。
第一个能立,就是真能立。立呢就是你立一个论点、一句话,比方说,我们佛教里面经常说“声音是无常”的这句话啊,那么我说:“声音是无常的”,就是立一个论。那么以这个现在的逻辑学,叫作立一个论题。那这个论题里面所根据的论据,不但要立敌共许。什么叫立敌共许呢?就说我立一个论,比方我说声音是无常。在这里面声音必须对方承认,我承认有声音这回事;无常呢,也必须对方承认有无常,我承认有无常;然后我们再来看声音是不是无常。听懂吗?里面有三件事情啊。所以呢,一个是立敌共许的你的论据,一个是你的这个推理里面有没有符合因明规定的这个逻辑的方式。
应该我写一个例子吧。比方说,我立一个论题,叫“声音是无常的”,这是立的论,然后这个论,我有一个原因,是因为他是做出来的,声音是被做出来的。那么在这里面有几件事情呢?双方要同意的第一件事情声音,必须我同意有声音,你也同意有声音。听懂吗?比方说你跟我说上帝创造世人,我根本不同意有上帝,那么你跟我立什么论都是假的了。听得懂吗?也就是说声音是无常,“声”必须双方同意,无常也必须双方同意啊,这是在这个“声是无常”这边。另外,“所作故”。这“所作故”是指什么呢?是指这个声音是所作故。那么声音是“所作故”这件事情,也必须你同意、我同意。然后呢,才可以利用这个来证明呢,声音是无常。听明白了吗?就是里面有好几件事情要大家统一的,才能够叫做能立,就叫立敌共许。什么叫立敌共许呢?如果我立了这个论,只要有一件事情,我们双方面都不同意,这个立论就不成立了。听懂吗?所以,所谓的能立,是真正能立,必须立敌双方共许,而且必须符合因明规定的规则。
那么什么是似能立呢?就是不是真正的能立,就是有缺失或者有过失。缺失就是你的里面漏了一些东西没讲,或者你的立论里面有过失,那么这种呢,叫做似能立,就是不能成立的。你立的,但是不能成立。
那么能破呢,就是叫真能破,就你破他人的立论。那么破他人的立论有两种:一个是你建立一个正确的认识,然后以你的这个能立破对方;另外一种,是你直接针对对方的去驳他。能破就是说,我用我的立论来破他的。另外一种情形是他的立论里面有漏洞,我直接就破他的立论。听懂吗?这两种都称为能破。
那么第四呢,似能破跟真能破,就是错误的能破。你们自己看着讲义。接下来看第五,现量。
因为在这个因明的道理里面,它重要是要让你建立起你的知识,我也让对方得到正确的知识。其中呢,能立、能破、似能立、似能破,这些都是属于立论来使对方明白。而接下来这个现量就跟对方无关,是你自己。你自己得到知识的方式,一种是你通过你的感官得到的知识,这里面有一个条件——这得到的知识要离开分别,还有必须没有错乱的了别。什么叫现量呢?现量就不可以用过去的知识来去分别,叫现量。如果你通过过去知识来去加进来,就叫做比量。所以呢,什么叫现量,就由感官得到的知识,没有分别的啊,就是没有错乱的了别。
为什么?什么叫没有错乱的了别呢?其实我们在了别过程里面有时是错误的。怎么讲错误呢?比方说,你看到这动物,你没看清楚,你以为那只是狗来的,可能是一只狼。明白吗?那么呢,这样的叫错乱的了别。那么眼见色耳听声呢,都是属于现量啊,那么现量也称为真现量。
那现量里面还有这样的分类:根的现量、意的现量跟智的现量。什么是根的现量?根的现量,就我们前面眼耳鼻舌身,前面五根所对的那个境,这种所知道的叫做根的现量。什么是意的现量呢?意的现量是通过神通知道的,叫意的现量。什么叫智的现量?是他修行证悟的时候所知道的,叫智的现量。那么有这样的一种差别啊。
那下面加一句话,“一切见而未定的根识都是现,但不是现量”。意思是说,当你看到知道一样事情的时候,但是你的当时的根所知的那些事情,你还没办法确定他是怎么一回事,那叫做现,但是没有量,不叫现量。所谓现量必须你确定下来才叫做现量。有这样的一个条件。
什么是似现量呢?就是错误的现量,就是从感官得到知识,但是它是错误的,另外一种是错觉、幻觉,也是属于似现量。什么叫幻觉呢?就是说你内心或者你神经有点问题,产生一种幻境,这个叫做幻觉,这些都是属于错误的现量。
然后第七,比量。比量就是逻辑的推理,因为这样所以那样,因为这样这样、所以我认为是那样,叫做比量。那么因为刚才说过,其实比量,跟那个能立是一样的原理来的,知道吗?但是呢,因为在因明里面,你自己内心的推理,你不必建立什么东西,你就自己认为这样这样就叫比量了。但是如果你要说服别人,你要立一个论点,说这个就是这样,你不信我就解释给你听,那就变成了立论了。听懂吗?也就是说,我们自己内心里面去思考一件事情,得到一个结果,在因明里面把它叫做比量。那如果你的这个思考过程是跟人家辩论得来的,它不叫比量,它叫立论。他把它这样分开来哈。
那么因明里面就在讲这八件事情,而这八件事情里面,我们跟人家辩论的时候,主要用的是什么呢?就是第二里面,宗、因、喻三支比量。这是今晚我们重点要说的!
什么叫做宗、因、喻三支比量呢?就是因明的推理的原则,它的规则。这个规则里面,他说要包含三件事情。好像刚才我这边写声音是无常,就是我立的论这个叫“宗”。就是在因明里面,它有一些因明的规矩,那么他定下这个宗、因、喻三支比量的规矩。第一件事情,你要建立一个道理叫做立“宗”。那么。当你立了这个“宗”之后,你要说服人家,你要讲它为什么这样子叫做“因”。所以你要立这个“因”。“宗”有了,“因”有了,你还要举一个例子说明证实有这些东西,叫做“喻”。那么这个叫做因明的宗、因、喻三支比量。
那么这宗、因、喻三支比量,到了藏传佛教,传到藏传佛教后期的时候,他连这个“喻”都不要了,他只用“宗”跟“因”就够了。所以有时候,你会看到一些藏传佛教的经论里面,他会在辩论过程里面,有时候只用“宗”跟“因”而已,也没有“喻”。那么,今晚在这一讲呢,我也只讲“宗”跟“因”,不讲“喻”。“喻”是举例说明,明白吗?
那么为什么因明学里面要讲宗、因、喻呢?为什么“喻”要去讲呢?举例说明时要讲,因为很多人举例说明的时候,举例错误,这个错误的例子就指到人家不承认你、会推翻你。有时间我们来谈哈。现在,宗、因、喻三支比量成为三支作法,宗支、因支、喻支叫做三支。然后这三支作法如果你对的话,就成为能立。那么在因明的论典里面,把它叫做什么呢?“此中宗等多言,名为能立。”意思就是指宗、因、喻。
那我们来看这个“宗”,“宗”就是立论者所主张的观点,是敌方所不同意的。一个命题、论点。那么如果我立这个论,我同意你也同意,那我不用立了。听懂吗?就是在辩论里面都没得好辩了嘛,我同意你也同意,何必辩呢,对吗?所以在辩论里面,过程必然是我同意你不同意。所以这个因明里面,他的这个“宗”要完成这件事情,就是立论的人同意,对方不同意。
那么,你立的这个“宗”里面,这个“宗”的判断,比方说我们说“声是无常”就是一个判断。那这个判断里面,至少有两样东西组成,叫做“宗依”。那这个“宗依”是“声”跟“无常”这两个事情,那么以现在的语言学哲学,把叫前陈后陈。前面的那一个词跟后面那个词叫前陈、后陈。那么宗依就是组成这个“宗”的成分,那么如果说“声是无常”,那么“声”跟“无常”就是“宗依”。
那么什么是前陈呢?其实前面的那个“宗依”叫前陈,就是现代人所说的主词,就subject。后端的“宗依”叫后陈,就也叫宾词,就是现在所说的object,也就是属性。什么是属性呢?“声是无常”,这“无常”是声音的其中一个属性。声音可以有“无常”的属性,声音可以是声波,声音可以没有颜色,都是声音的属性。
那么,所以你立的一个宗里面有前陈跟后陈,那么世间的万物,一切事物的属性,一定是依附在事物上而存在。那么前陈是立敌双方争论的主要的主体,比如我们说声音是不是无常,我们在争论这个声音就是主体。那后陈是立敌双方所争的关于主体里面的那个道理义理,就是逻辑学所说的属性。
那么因明对你所立的宗,它分成有所谓的体义之间有三重的关系。这三重关系是什么呢?“体”里面有自性、有法、所别,“义”里面有差别、法、能别,这六个名词是因明里面的专有名词。如果这个名词没有弄清楚,你不懂他们在谈什么。我们一定要把这些名词弄清楚。
其实所谓的因明辩论,就是要去了解语言结构,懂吗?然后再了解语言结构讲话里面,有什么语病在里面。那么在这个语言结构里面,可以分为有自性跟差别。自性就是自己本身,好像我们说“声音是无常”,那么这个“声音”是在讲声音自己本身,所以它范围的比较狭窄。差别是讲声音有什么不同的东西在里面,所以贯通宗外别处。什么叫宗外别处呢?别的东西也可以无常,颜色也可以无常,花朵也可以无常,很多东西都可以无常,但是很多东西不可以是声音,听懂吗?那么,这里当你在讲一句话“声音是无常”的时候,你针对讲的那个东西叫事实,就是声音,就指它的自性。
那么这声音里面含有种种种种的不同的差别,那我们看这语言表达的自性,有义中所许的是言外之意叫差别。什么叫义中所许的言外之意?比方说你们说广超法师,广超法师是指什么呢?是指我这个人嘛,对不对?那这里面就有很多言外之意了。广超法师是佛教的出家人就是言外之意了。你没有说出来,但是你这句话里面已经包括了其他东西在里面了,知道吗?这叫言外之意。那广超法师也就是一个人了,也是言外之意,听懂吗?你的那句话只是广超法师这句话而已,里面就包含另外其他东西都在里面了。所以往往我们讲一句话的时候,我们不知不觉就包括其他东西,其他东西也包含在里面了。而我们没有去弄清楚它,那么在因明里面说,你要去弄清楚。这个叫自性跟差别。
那么另外一个有法跟法。前面的那个词叫前陈,“声”是前陈,“无常”是后陈。前陈后陈,现在我们人用的名词知道吗?那么陈就是表达的意思,前陈又称为有法,后陈称为法。先了解什么叫“法”?
“法”就是轨持,“轨”就是有一个轨范、有一个范围,人家可以认识他;持呢,它能够认持、保持它的自性、不会遗失掉——这就叫法。
那么当你在讲一个“宗”的时候,那“宗”的不管他前陈或者后陈,前陈的“声音”是名词,后陈的“无常”本身也是个名词。这两个名词本身,你孤立的来看,他们都是法。因为什么叫做“法”?“法”就是轨持,有一定的样子、保持一段的时间,让你知道就叫做“法”。所以“声音是无常”这个“宗”里面,“声”也是“法”,“无常”也是“法”。但是你在因明里面,你把它连起来的时候,前面那个叫做有法,后面那个叫做法。这是因明的专有名词。
为什么那样说呢?我们来看,在前陈哈,就是在“宗”的判断中,前陈是主词,就是subject,在主词之外就没有其他认识了,你讲声音就是声音而已,没有其他东西了。那么当你说“声音是无常”,你就加了东西加在那个声音上了,或者“声音是常”,你加声音在“常”,加“常”在声音那边了。所以前陈在判断中哦,他没有这个轨义,没有一个范围的意思。比方说敌方主张“声是常”,立方主张“声是无常”,大家不同的意见。那大家就在这个“声”这边来谈论事情对不对?那么也就是说,“声”可能是“无常”可能是“常”。对吗?那么他就不能说是有轨持。什么叫做法?法就是轨持的意思,就是我确定它是有这样子的范围,肯定它是这样子,叫做法,听懂吗?但是现在我们在辩论,声音是不是无常,我们没肯定。所以它不够资格成为一个法,在因明里面说。明白这个意思吗?因为这个声音是在你辩论里面的论题里面的,还没确定的。听懂吗?所以它本身不够资格确定,所以它不能称为法。这句话听得懂吗?有些人可能听不懂。
这个杯盖是一个法,因为你已经确定他就是什么,它就是一个法。如果你没法确定它的话,它就不能成为一个法,明白这个比喻吗?
现在我讲“声是无常”这句话,是因为我要跟你辩论,你说是无常、我说的是常,我说是无常、你说的是常,听懂吗?还没有确定这个声音到底是怎么回事。明白吗?所以,根据因明,它就不够资格称为法。弄清楚吗?但是常和无常,就是法,在因明辩论的当时,为什么呢?因为我们大家都确定有“常”这回事,“无常”这回事。但声音是不是“常”是不是“无常”,我们没确定。弄清楚吗?因为这是在因明里面,后陈是大家都确定的叫做法。前陈还没确定,不具有轨义,看懂吗?因而前陈中判断中不具有轨义,所以它不成为法。分清楚吗?
但是我们大家在谈,这个声音有没有“常”和“无常”这回事。也就是说,声音拥有后面的东西,知道吗?我们在谈这个事情,声音拥有某一些东西。我们还没确定的那个东西,所以声音被称为“有法”。你们看到法跟有法的最后一句话,“由以前陈具有后法”,看到没有,所以前陈名为有法。听懂吗?所以在因明里面,这个名词是他专有名词,有法和法。如果是普通经典,你看到有法,他的意思是说什么呢?是指存在的法。但是因明里面这个“有法”是指这个法拥有后面某些法,所以它称为有法。
这里是在讨论,我们在跟他辩论,我们讲一个句子的时候呢,里面包含什么东西,我们要弄清楚。现在跟你讲什么叫法,什么叫有法,就这样来啊。
再来,所别跟能别。就是立敌双方在争论的东西,并不是前陈,是争论那个无常跟常,我说声音是无常,你说是常。明白吗?我们所争论的是什么?是常和无常,我们并不争论那个声音。但是,在争论的时候,我们说声音到底是常还是无常?那么,所以立敌双方对声音本身并没有什么意见,而是对声音是不是无常有意见。对吗?因此,前陈是后陈所差别—种种的不同的属性差别,所以称为所别。这句话看懂吗?后陈是用来差别前陈,所以叫做能别。就是说当我说声音是常还是无常的时候,就是这个常和无常来去分别这个声音。是怎么回事?而不是用声音来分别是不是常、无常。听懂吗?当我说声音是常还是无常,我是用无常来去分别那个声音,我并不是用声音来分别无常。弄清楚吗?那么因为这样,所以无常是能够分别那个声音,不是声音能分别无常。声音被无常所分别,所以声音是所别。那么那个无常是能别。这个分清楚吗?
因此,在因明里面,就有这个几个名词,一定要弄清楚。一个就是所谓的自性跟差别,一个有法跟法,一个所别跟能别,当你们在看到一些经论里面在讨论的时候,他会提到这几个名词。如果你弄不清楚,你根本不懂他在讲什么。这些一定要弄清楚这个名词。
接下来呢,这些名词从弄清楚以后,接下来就是因明所规定下来的规矩,什么规矩呢?《因明入正理论》里面,他把前陈跟后陈,这些法,他把它称为极成有法、极成能别。极成有法是指什么?有法刚才跟你说过了,是前陈。那极成能别,能别是什么?能别是指后陈。那么在这里,前陈他用有法,后陈他不用法,他用能别。
这些名词弄清楚,你就知道他讲什么。那么现在什么叫极成。极成哈,就是这个“宗依”有前面的有法、有后面的能别,这两个“宗依”,即是说,这个极成是指这两个“宗依”都必须立敌双方都承认有这个东西存在,叫做极成,大家都非常同意,有这个东西叫极成。那么在逻辑学上呢,“宗依”的这个“极成”就必须共许,刚才我讲在逻辑学上必须共许,还要加上实有。根据科学逻辑推理,你讲这个声音是无常,这件事情,声音跟无常不但我们双方要同意,而且真实有这个东西存在,在逻辑上是这样说,但在因明上不需要。
我们看下去,但是从因明辩论时就没那么严格了。就是说,虽然非实有的法,只要立敌双方还是同意它实有,那么它就极成。听清楚吗?这是因明跟逻辑的最大差别。在科学逻辑里面,必须每一样东西是真实的,才可以证明我这个论点是对的,听懂吗?但在因明里面,不需要,因明里面只要我同意你同意,就算那个东西不真实,我们都不管,只要我们双方面同意,它就是真实了。听懂吗?其实我们很多时候,我们在争论东西的时候,都是这样子的,懂吗?我们并没有真正把那个东西拿出来,真实拿给你看,来证明。但是根据这个科学的,每一样东西,前面必须证实它存在先,才来讲后面的。那因明不需要。
所以说虽然非实有的法,只要立敌双方共同承认实有,就算极成了。另外,只要有一方不承认它是实有,即使它真的是实有,也不极成。明白吗?也就是说在因明辩论里面,我们双方辩论的时候,我同意的东西你也同意,就叫做极成,就是真的是实在的。但是在现实中,他是否真的是这样子呢?我们不管。所以因明不用去做实验。不用把那个证据拿出来看,只要我们双方同意。
反过来,在因明辩论里面,就说一个东西真实的,只要双方某一方不同意它是真实的,那它就不真实。打个比方说,基督教徒认为上帝是真实的,我们认为不真实,那祂就不真实。听懂吗?那么就必须要辩,你必须把上帝辩到真实为止,然后我们再辩下去。听懂吗?那接下来我们佛教相信说你有前世,在佛教徒来讲这个是真实实在的。但是科学家不承认,那就不真实。清楚吗?所以,因明的所谓的这个极成,不是指真实不真实,是大家都非常同意的意思。这个极成的意思,大家都非常同意这个东西,非常同意那个东西,然后我们才来看这个论点对不对。所以只要有一方不承认他是实有,即使他真的是实有,也不能算是极成。那么这几个条件统一呢,这样就避免了立敌双方关于极成的异议—不同意见。
因为这个“宗依”,就是前陈跟后陈,就是有法跟能别,必须要极成。所以前陈跟后陈,不是双方争论的对象。我们在谈这个声音是不是无常,无常不是我们争论的对象,声音也不是争论的对象,争论对象是声音是不是无常。那如果声音跟无常这两个里面,有一方面不认同哦,就必须另外组织一个论事,来解决这个宗依不被认可的问题。那因为这样子,这个争论的对象就转移了。我们跟他争论东西时候,有时我们提出“声音是无常”,被他转转转转到不知什么论题去,你明白吗?有这种现象,你说是不是?我们人家说“佛是真的”,那跟他讲讲讲讲到最后“上帝是不是真的”去了,明白这个比喻吗?就是因为你的这个宗依,大家还没承认,你就立论了。你这个立论根据因明说无效。
明白因明的这个辩论的原理了吗?它里面哈, 前面那个这subject(主词)跟object(宾词)这两个东西都要大家同意。不管它是不是真的,只要大家同意就可以了。那么如果这个 subject 跟
object,其中有一方不同意任何一个,就算它是真的都不成立。清楚了吗?
所以你不要咬定了这个“轮回是真实的”,然后你用轮回来去说服基督教徒,没有用的。你必须先说服他轮回是真的。听懂吗?
因此,在因明的辩论里面,他的重点在于让对方信服你讲的东西,而不在那个东西是否是真的。就算你是真的,都无效。事实是如此的,我们人的行为是这样子,知道吗?就算你是真的都无效。必须我承认真的,你才跟我谈。对不对?就是这样一回事哦。
那么这个“宗”,整个“宗”叫“宗体”,有四种类型:
1、遍所许宗。就是你立了一个“宗”,假设我们立了一个太阳从东方起来。这是一个宗,这叫遍所许宗,为什么?大家都承认的叫遍所许,明白吗?这种论,立来做什么?没有人要跟你争。因明是在辩论,知道吗?你立的一个论,没有人要跟你辩论的,那这个论无效。听懂吗?也就是说因明的立论里面,你不能立遍所许宗。
2、先承禀宗。就是大家先前已经承认了的,也不用立了。
3、傍准义宗。傍准义宗是因为某些事情我们大家都默认的,傍准义是大家默认的,那个也不用辩的。
4、不顾论宗。不顾论宗就是说我不想听你的,就不顾,我不想理你了,你立的宗我不想理你了,这才是要辩的。听懂吗?因明他立的那个宗啊,就要立人家不愿意听的宗,我说服你。而不是立那些大家同意的东西,因为大家同意就不用辩了。所以,因明里面这个宗,唯有这个不顾论宗,才可以称为宗。那因为这样子,所以这个宗,根据因明说,就是立论者随他自己高兴立的对象,因为别人不高兴。听懂我的意思吗?就是因为我讲的话,我自己喜欢,我认为这样才是对的,我喜欢我高兴的,那别人不高兴。那我要设法说服他?也就是别人听到但不想听,叫不顾宗。那么就是因明的这个一些条件啊,辩论的条件。
那么接下来因明里面,说你所立的这个宗要具备这些条件,刚才到现在一直在讲宗。
现在我们讲因。根据因明说,因必须具备三相:第一相,遍是宗法性;第二相,同品定有性;第三相,异品遍无性。
那么因必是遍是宗法性,意思是什么呢?就是因支的那个因法,必须在所有的“有法”里面都具有因法。你们注意看,现在我用“有法”。也就是说,当我说“声音是无常”是“宗”,现在我的因、我解释的道理是什么?所作故。那么因的第一个条件要遍是宗法性,就是这所作故必须遍那个声音。意思是说,种种不同的声音,各种各样的声音,都必须俱足所作故。听懂吗?
我举一个例子,比方说我立这样一个宗:“出家人没有儿子”。然后我的理由是什么?因为出家了,因为没有家了。那么我这个因为出家的这个因,必须是所有的出家人都出家了。如果其中一个出家人不出家,就是没有遍是宗法性(编者注:即“出家人没有儿子”这个宗里,“出家人”这个“有法”,包含所有的因法“出家”)。听懂吗?那么当我立“声音是无常”这个宗,“因”呢我说声音是被做出来的,所作故这个因。那么,就必须所有的声音都是被做出来的。不然的话呢,这个因就没有遍是宗法性。听懂这个意思了吗?如果有一种声音不是被做出来的,它自己出来的,那么这个“所作故”就不遍那个“宗”。这个意思明白了吗?那么,如果用逻辑来表示的话,就是所有的“有法”都是“因法”。
下面我加一句,因为“因”如果要成为宗法,要建立成的这个宗法,它必须符合概念上极成。“因”这个法的定义,这个“宗”的定义都必须要大家同意,然后在判断的过程也要大家同意。就是说,当我说“声音是无常”,那么当我立的因,我说“所作故”,我这个所作故是指谁所作?我指这个声之所作,知道吗?明白吗?我并不是指无常是所作,我是指这个声音都是被做出来的。因为这样,所以他无常。那么既然我说声音是被做出来的,那么如果有一个声音不是不是被做出来了,那我这个因就不成立了。听懂他的意思吗?因此,这个
“因”必须遍这个“宗”,所有各种类的声音,他都要俱足“所作故”。明白了吗?
因此,因的第一个条件,就是如果你讲一个道理的时候,你要解释说我前面指的是这样子的,那么你这个道理本身,必须在“因”里面通通都要成立。只要有一项不成立,你这个因就不成立。这是第一个关键。
因的第二个相是同品定有性。怎么叫做同品呢?同品就同类的意思。什么叫同品,什么叫异品?《因明入正理论》里面,“云何名为同品、异品?”这是论典里面说的话,凡是引号起来的是论典的话,“谓所立法均等义品,说名同品。”我们所立的法就是“宗”,然后能立的法是因。那么当我们说事物的同跟异,是指它的属性的同异。当我问你,苹果跟橙一样吗?我们说不一样,我们指什么不一样?我们说一样指什么一样?我说苹果跟橙一样,都是水果。我说苹果跟橙都一样,都是圆的啊,我说苹果跟橙不一样,颜色不一样。都在讲它的属性,知道吗?也就是说我们说一个东西同或不同,都在讲它属性的同异。
因此,这个同品的定义也是看它的宗体上面,那个是否有所立的法是相似点。这个同品的品,“正其义,兼其体,所作故。”同品异品,针对谁说呢?针对这个无常来说。
比方说我们看下面吧,好像立无常,“品等无常”是同品。就是说我们在讲同不同,是讲它属性,记得吗?刚才说我们讲一个东西是否一样,我们在讲它的属性对不对?那么声音是无常,属性是它的无常。而“所作故”是我讲的原因,是我所说的原因,而无常是那个声音的属性,那这个声音的无常的属性来分别同品异品。
当我说“苹果是圆的”,那么我问你,什么东西跟它相同?你就用圆来分别喽。听懂吗?对不对?当我说“苹果是圆的”,你说“球也是圆的”,他们是同类,对吧。那如果我说苹果是水果,那么你就水果来考虑它同不同咯?明白意思吗?那么当我们说声音是无常的时候,那么什么叫做同类的?凡是无常都是属于同类的。听明白吗?
我们再看下去啊,那么异品就是不同类,下面在这个异品这边,那个论文说。“若所立无,说名异品”,那在因明学中,除了同品之外,异品必须包括一切不许有第三品。就是同品异品两个就包了一切了,不许有第三的中有品。意思是说,不是正面就是反面,听懂吗?
那下面,他一个辩论的句子,我们慢一点再来看,我也不够时间啊。我们来看九句因。现在因的同品异品我们弄清楚了,我们看回第一面哈,第一面最底下,因的三相。
我们来看这个因三相。因三相里面第一相就是,遍宗的有法。意思是说宗的有法,都必须要有这个因。另外宗法(宗法即宗的后陈)的同品—同类的,一定要有因性。宗法里面的异类全部都没有因性。
我把它倒过来再写一下。可能也没有些人听了听不懂,觉得很枯燥,起先前面的那个名词一定有没有弄清楚。现在看看下来,他辩论里面说因的条件,宗的条件就必须你立的论里面的每一个名词,大家都同意有这个东西,这个宗的条件对吧?那么,因里面就必须具备这三个条件。
假设我说,苹果是圆的,那么,原因是什么?我说原因是因为它是水果。那么你会不会同意呢?他说原因,在所有的苹果里面都必须是水果。通过吗?
我们来举个例子吧,这个慢一点,我们就看里面九句因的作为例子来说啊。我们就看里面的,一个一个来看。
你们看九句因里面的第一个,同品有、异品有。假设有一个人,他立一个宗:“声音是常”,他的原因是什么呢?“所量性故”。就是这个声音是你心中所量、心都可以思量思考到的东西。那么,声音是常,原因是什么?我心中可以思考它,它就常。这个成立吗?我们来看。所立的这个法,是常。那么,常的同品有什么东西?比方说虚空就是常。那么常的异品,有如瓶子喽,瓶子会坏的嘛,对不对?虚空不会坏的,这是同品异品。所量就是心所思量的法。那么常就是你的所量。那么,同品里面有常。无常也是你的所量,所以,异品里面也有所量。听懂吗?叫做同品有异品有,明白这个意思吗?然后,所量的性质贯通于一切法,就是常的也有所量,无常的也有所量,对吧。因此,没办法判断声音到底是常还是无常。因为你说声音是常的原因是所量,对不对?这个原因,常和无常都有所量,你怎么去判断呢?不能判断。听懂吗?因此说同品有异品有,是不能判断的。
你们看前面一张最底下那个几个字,因的三相,同品定有、异品遍无,看到吗?这才可以成立的,那么现在这个因的九句因里面第一个,同品也有异品也有,那么,这个因是没办法成立的。明白他的原理了吗?不明白的举手要我讲一遍。
就是说,我们用因来去证实我的那个宗,那么这个因,如果什么东西他都成立的话,他能够成立什么?什么也不能成立了。听懂这句话吗?我们要分别好人坏人,因为他有穿衣服,什么人都有穿衣服嘛,怎么能够分辨。听懂这个比喻吗?
我立一个宗:他是好人,为什么呢?因为有穿衣服。那么如果所有的人都有穿衣服,怎么能够证明他是好人呢?听懂吗?
那么现在我们来看看那个因,这个属性是好人,好人的同品是好人,好人的异品是坏人,对不对?那么,好人的同品有穿衣服,好人的异品也有穿衣服,两者都有穿衣服,你怎么分辨穿衣服可以分辨好坏呢?没办法。听懂了吗?也就是说,如果这个同品有好人,他说异品要没有。那现在同品有异品也有,你就分辨不清了。明白他的说法吗?
所以,我们的第一个因,九句因里面的第一句,同品有、异品有。就是说,因明里面,记得哈,我们讲同跟异是讲它的属性,明白吗?可能有些人还是脑筋没转过来。
当我说苹果是圆的,那么我们讲同品异品,不是讲苹果,是讲圆。弄清楚吗?我们讲他是好人,同品异品是讲好人,不是讲他。那么如果你的因在同品异品里面都有,这个因就没办法分辨了。弄清楚了吗?他就不能成立为因,所以第一个同品有异品有,这个因不成立。
再来第二个,同品有、异品非有的因。比方说他“声是无常”,因呢“所作性故”。当我说声是无常。我的原因说是所作故。现在我们在跟人家辩论的时候,我们就必须要怎么样,大家同意有“声”这回事,大家同意“无常”这回事,大家同意有“所作”这回事。然后接下来呢,你要记住因的三相。第一件事情。宗的有法必须有因性,也就是说必须这个东西通通都是所作。这是第一个条件,听懂吗?第一个因,如果有些声音不是所作的话,你这个因就不能成立。听懂吗?不懂慢慢消化,我们不够时间哦。这是第一个条件。当我用因,我用这个来做因的时候,我必须在所有的声里面这个都成立,它才可以作为因,这个转头转得过来吗?也就是说,叫做第一个条件就是宗的所有有法必须有因性,叫做遍是宗法性,那个因的第一个条件。如果这个所作性,有一些声不是所作的话,这个因不能作为因。这是第一个条件。
第二个条件呢,叫做同品定有性。同品异品是指,无常。那么所有的无常里面,一定要是所作。这个听懂吗?如果无常里面有一些东西不是被做出来的,那么这个因呢,在这里这个宗也不能成立。那么第三个条件呢,他说异品遍无性。无常的异品就是常。为什么一个放定有一个放遍无?你们注意这两个字。遍无的意思是说每一个去找都没有,定有是只要一个有就同意了。那么,这里第二句因的定有也应该是遍有(编者注:如果不是遍有的话,就变成第八句因的同品有非有了,有时有,有时没有)。三个条件要分清楚哦。如果你要用“所作”作为这个宗的因,就必须在这个声里面,所有的声都是所作。如果一个声不是所作,你这个因就不包括那一部分,他不能作为因。听懂吗?
所以,第一个条件,他在因这边遍。第二个条件,你这个所作在这个无常这边,他必须要有“所作”的。那如果有些没有呢?可以吗?他说可以。只要有一个有,他就存,他就可以了,他就活了。那第三个条件他说,无常的反面,这个常哦,必须每一个里面都没有。这是它规定的。
那么现在我们来看回九句因的第二句。声是无常,因是所作。我们来看,无常是所立的法。就无常是法啊,声是有法。那无常的同品里面有瓶子啊、盆啊,无常的异品呢,有虚空,虚空不是无常嘛,那无常的事物都要有因的所作性,就是同品有。那么不具无常的事物呢?就没有所作性,叫做异品无。那么声无常是争论的焦点。那么还未确定是常还是无常。那么这个声音本身就不能归入同品还是异品?这句话听懂吗?就说当你在找同品异品的时候。我找瓶啊,花盆啊,虚空啊,这些来找同品异品,但是不许找声音的同品异品。听懂这句话吗?因为声音还没有知道他是常无常。你们脑筋想一下啊。无常的同品。跟无常的异品,声音是属于无常同品异品?你们说?当我说无常的时候,我说花瓶是做出来的吗?花瓶是无常吗?花瓶无常吗,你说?那么花瓶是同品,对吗?声音无常吗?声音还不知道,还在辩论中。弄清楚,所以声音不是无常的同品,也不是无常的异品。因为还在辩论中,还不知道。弄清楚吗?你把它归入里面,你就错了。
因此呢这边写,声无常是争论的焦点,所以,还没有确定无常的同品异品。还没有确定他是无常的同品或者异品。但是,声是所作性哦,必须确定(即遍是宗法性)。也就是这个宗跟因里面,声是所作性必须确定,声是不是无常还没确定。弄清楚吗?因为这是我们辩论的焦点。而因不可以是辩论的焦点,如果因也是辩论焦点,因也要去建立对错了。弄清楚吗?也就是说,声是无常,声是所作这两件事情哦,声是无常还没确定,声是所作是先确定了。听懂吗?所以声是所作确定,就是这句话。看得懂吗?
那么当我们在再谈下去,因为声是所作是立敌共许,所以可以用所作性作为因。所作性才可以作为因。如果大家都不同意,它不能作为因了。那么无常的事物里面,闪电啊、瓶啊、盆子啊,都是有因的所作性,都具有一定的所作性。所以叫做同品都遍有。但是在这个因明里面,他没有要求你同品遍有,他只要有就够了。
那么非无常的事物里面,比如虚空,都没有因的所作性。就是因呢异品非有,而这个非有是遍无,不只是非有而已,遍无是通通没有。为什么要通通没有?等下我们再看下面的那个,我们先看回这个。那因为这样子哦,所以由于无常,同品一定有因所作性,异品没有,所以我们就可以说,凡是所作性的事物都是无常。看到下面那句话吗?凡是所作的事物都无常,而声音都具有所作性,所以得到声音是无常。
这关过不了,怎么去听啊?你们注意听一下,我们来重看一遍。声音是无常,你理由是所作性。那么,现在第一件事情我们来看,必须所有的声音都是所作性,如果其中有一些声音不是的话,那么这个因没有资格做因。这点听懂了吗?所以,因的第一个条件:遍是宗法性。再来因的第二个条件同品定有性,这个所作的东西里面必须要有无常。如果所作一个无常都没有,你怎么说所作的东西是无常?你说不过(编者注:此处可能系口误,根据上下文,同品指的是宗法的同品,而非因的同品。故此处应为无常的同品当中,一定有东西是所作的)。因为我们最后的结论,我们要这个结论。如果我们可以推论出所作的是无常。然后,所有的声音都是所作,因此所有声音无常。对吗?你看,凡是所有的声音都是所作,然后所作的是无常,那么声音就是无常。这个明白吗?那么我们要得到这个,凡声音是所作(即遍是宗法性),就是这个条件。看到吗?那么,所作是无常,就是第二个条件。但是,如果所作除了是无常,也可能是常。那么你的所作可能是常可能是无常,那我声音不一定就是无常了。听懂吗?换句话说呢,所作是无常,加上凡是声音是所作,那么我们可以说凡是声音是无常。
但是如果常(的异品)里面有一个东西是所作,完了。只要有一个常是所作,那么所作可能是常也可能是无常,所以你就不能确定他是常、无常了。听得懂吗?因此,异品遍无性,就是在讲这个异品。所作的异品,一个都不可以有。
你们看第一张纸,因有三相,遍是宗法性就是凡是声音都是所作。然后同品定有性,只要是同品一定是无常。异品遍无性,就是所作里面不可有任何一个是常。那么这个加起来,你就可以说声音是无常了。还听不懂的举手。慢慢来,我想应该有人听懂了。
第三种情况,同品有、异品有非有。这边举一个宗,“声是勤勇无间所发”,因是“无常性故”。什么叫勤勇无间呢?就是很努力去做出来。就是声音你要持续去做它出来,它才会保留住,知道吗?他的意思,他立这个宗是这样子,他的声音是不断的去做的一个东西。听懂这句话吗?声音你必须持续发那个声音,你一不发他就停了,知道吗?对不对?所以他立这个宗。那么他道理什么呢?因为他是无常的,你要一直做他,他道理这样说。可以成立吗?根据因明说,这句话不成立了。我们来看为什么不成立。
第一件事情所立的法是“勤勇无间所发”就是不断努力的做出来啊,那么瓶啊盆啊,都是做出来的哈,闪电跟这个虚空就不是你努力做的了(编者注:前文第三句因虽谈到闪电是所作,但闪电并不是勤勇无间所发)。那么,所以瓶跟盆是同品,闪电虚空异品,现在说什么呢?勤勇所发的事物,都有因的无常性,就是同品遍有。看到吗?凡是你很努力去做的东西都是无常的,这句话符合同品遍有,那么非勤勇无间所作的事物里面呢,闪电呢他有这个因的无常性。但是虚空就没有。也就是说,这个异品哦,非就是异。异品里面呢,闪电是有无常,虚空是没有无常,所以叫做异品有非有。
那么由于勤勇无间所发的同品,必定有因的无常性。而异品是有一部分有。所以无常这个因,可能是勤勇无间所发,也可能不是。听懂吗?听不懂。第三句因听不懂的举手。不举手就都懂。那不管了,听懂就过了。很清楚的哦。
第四个,同品非有,异品有。这边举这个例子。他立的“宗”说“声音是常”。什么原因?“所作性故”。他立这样的原因。那么常,就是同品。常的同品犹如虚空,常的异品犹如这个瓶,那么声常,是争论的焦点,因为这样还没有确定是同品还是异品。但是呢,声是所作性是双方同意的,因此呢,我们把这个所作性作为因。接下来看。常的事物,不具有所作性。所以同品非有。那所有无常的事物呢,都有所作性,叫做异品有。那么由于常的同品都不具有所作性,所以所作性的同品声不可能是常。看得懂吗?有些人听不懂,整的头晕了哈。
我们立一个宗“声是常”,你问什么原因,“所作故”。那么,在这里面哈,我们才来分别它的这个同品异品哈。常的同品跟常的异品。异品是无常,同品有什么?常的同品虚空?异品呢?异品是瓶子。那么现在我们看到,这个所作,所有的声音都是所作,同意吗?这是同意的,因为他就完成第一个了。所有的声音都是被做出来的吧,所以我这个因呢,在所有声音我都成立,所以第一个条件成立了。第二个条件,同品这个常,常里面一定要有一个是所作。有没有?没有。你在这个世间找,看有没有常的东西是被做出来的,一个都没有。明白吗?所以他说,同品无、非有。然后异品,常的异品是无常,对吗?无常的东西里面有所作吗?有。所以他说,同品非有,异品有。他这样立的因,就是属于同品非有、异品有。
那么这样的因可以做因吗?我们来看,在常的东西里面,没有一个是所作的。那个所作怎么可以证明常呢?不能。听懂吗?你要证明声音是常嘛,对不对?那所作的东西里面没有一个是常的,你怎么用所作来证明常?不能。听懂吗?所以,这第四个因是不能成立的。
我们看第五个,第五个它的宗“声是常”,因是“所闻性故”。那么这所闻性,符合第一个条件(遍是宗法性)吗?说符合的举手。说不符合的举手。声音不是所闻吗?声音不是听到的东西吗?都是嘛,所有声音都听到,不然怎么会有声音呢?所以,声音是所闻故,是符合第一个条件。而且是所有的声音都是所闻,完全符合第一个。
但是,同品,在常里面有所闻吗?没有,所以同品非有,那么在异品里面呢?无常里面有所闻的吗?也没有。那就同品非有,异品非有。为什么呢?因为在世间的万法里面,有常的,有无常的东西。这所有的东西里面,只有声音是听来的,其他都不是,你同意吗?其他是用眼睛看,手摸来的,你说是不是?听清楚哦。可能你们还没办法弄清楚这个。声是所闻,同意吗?声都是听来的嘛,对不对?那么,除了声以外,世间其他常的东西,你们有所闻吗?有没有?不懂?你呢?有没有?没有。那么无常里面有所谓吗?说有的举手,常里面没有所闻的举手。无常里面有所闻的请举手。几个?什么东西,你说。常的东西里面没有一个可以听到的嘛,无常里面有可以听到的东西吗?你听到的那声音是不是无常的?那么,无常的东西里面有没有被听到的?什么?要小心听我问话啊,你们在听啊,那我问你啊,听清楚哦,声音是不是无常?那么,无常的东西里面有没有声音?有。那无常里面有没有所闻?有。没有吗?无常的东西里面有些可以听到,有些不可以听到,对不对?那么无常里面有没有所闻?但是,现在无常里面有的是所闻,只有声音才是,你不能放在里面。因为声音还在争论的论点里面。听懂它的原因吗?因为我们在争论这个声音啊。所以你在无常里面哦,虽然无常里面有所闻的就是声音,但是声音还没有被归入,他在争论的,他不能拿来做原因。所以,在你的无常里没有所闻。想清楚吗?我们在争论这个声音呢,你既然已经说他是无常了,那不用争论了,听懂我说什么吗?如果你说有的话,你就犯错了,没有。明明声音是所闻,是在无常里面的,但是在这里不能放进来。所以,它叫同品非有,异品也非有。那么因为同品异品都没有,你就不能拿来做原因了,所以说第五个不成立。
你们小心看这第五,声常,是争论的焦点,还未确定是同品异品,看到吗?所以呢,你不可以说,同品有还是异品有都不能,不能把声音列在里面。那么这个同品异品把声音拿走了,没有所闻了,通通都没有。你听得懂吗?有些人是听不懂的。再听不懂就没办法了。
我们看第六个,同品非有,异品有非有。他举个例子,声音是常,原因呢?勤永无间所发性。就是说,声音是常,什么理由?是因为我努力去做它,它常。那么所立的法是常。那常的同品呢?就是虚空,常的异品如瓶子、闪电。那么常的事物如虚空,这个常都不是勤勇无间所发的,也就是同品非有。那无常的事物里面,好像瓶呢,就是勤勇无间所发的,就是异品有了,但是无常里面的闪电,不是你做的,也就异品非有了。换句话说,这第六个的因,同品非有,异品有时候是有,有时候是非有。那么,因为这样子哦,所以这个常的同品哦。同品都不具有所作性,那同品的这个声音当然也没有所作性咯。他就不能作为因了,听懂吗?
换句话说,我们看这第四个因,第五个因,第六个因这三个哦,都是同品非有,看到没有?同品非有的,绝对不能拿来做因的,不用谈了,其他不用考虑了,听懂了吗?当我们要拿这个作为因的时候,这个因在同类里面必须要有,如果完全没有的话,就没有资格去证明它了。听懂吗?所以,四五六这三个,根本没有资格作因。只要同品非有,异品有没有都没有资格了。
第七个,同品又有又非有,但是异品有,是怎么样呢,他说,宗“声非勤勇无间所发”,不是努力做出来的,原因“无常性故”,他说是无常。那么来看,“非勤勇无间所发”就是不是努力去做的,就是同品喽,虚空就不是努力做的喽,闪电也不是喽,那么相反的异品呢,瓶子就是喽,瓶是努力做出来的嘛。那么在同品里面,闪电是无常,虚空是常,那么同品里面就是有、非有两种。那么异品呢,就努力去做的呢,有如瓶子都是无常,那么这就是异品有。那么因为这个非勤勇所发的同品,不能肯定是无常,因为有时候是常,有时候是无常。所以无常性无法确定,非勤勇所发,所以因不肯定。看懂吗?就是四五六这三个是绝对不成立的,知道吗?第七个呢,是有时候可能是有时候可能不是,而这个因就不确定。看明白吗?
再看第八个,立宗“声是无常”,因呢“勤勇无间所化性故”。他说,声是无常,原因是因为你很努力去做出来的。那么,所立的法是无常,那么无常的同品有瓶啊、有闪电呐,无常的异品有虚空,同品中的瓶是努力做出来的,但是闪电不是努力做出来的,这就是同品有非有咯。那么异品里面虚空,都不是无间勤勇所作的,就异品是遍无,不只是非有而已。这个非有要改成遍无。然后,我这边写除宗外,就是除了这个声音以外哦。有的同品有因,有的同品没有因。但是,所有的异品都没有因。换句话说,就是除了宗以外,因与一部分的同品贯通,与一部分同品不贯通。但是呢,与全部的异品都不贯通,这就是对的。
我们来看,我的宗,“声是无常”,我立的原因是因为“努力做”。那么,所有的声都必须要努力做才会保留住,对不对?你不去弄它,它就没声音了嘛,对吗?所以,遍有,符合第一个条件(遍是宗法性),看到吗?
但是第二件事情,在无常的同品里面,瓶子是做努力做的,闪电不是努力做的。对吗?所以,同品里面有时有,有时候没有,所以,他的同品有非有。这个同品有非有呢,符合了第二个条件(同品定有性),他说宗的同品一定有,但是他没有说全部有,一定有就有的喽。那么在异品里面,异品就是常了,常里面有没有东西是努力做的?一个都没有,所以遍无。所以,这个努力做这个因,就符合了这三个条件(异品遍无性)。那么这个可以作为正确的因。这个立论有效。
为什么同品有时有、有时没有,会有效呢?这个等一下你们慢慢考虑。
我们看最后一个第九个,同品有非有,异品也是有非有。通通包到完,这个因有效吗?如果我讲一个因,通通都没有,这个因是无效的,如果讲一个因通通都有,那个因也是无效的,听懂吗?不明白的举手,有吗?我看有人不明白。没有时间,我们只能再谈了。我想先讲最后一个。
你们听清楚哦,如果我讲一个原因,比方说,我们讲第一个吧,我说“声音是常”,我们看第一个,因为是我心中所知道、所想象。那么我们所知的东西,都是我们心中知道所想象,所以一切东西都是我心中所想象。所以,不管同品异品都有。对不对?那么通通都有可以做因吗?不可以。听懂我的意思吗?你要证明一个人是不是好人,你说原因:只要他有头发。有头发可以证明好人吗?那么你要去找喽,有头发里面有没有好人,没有头发里面有没有好人,有头发里面有没有坏人,没有头发里面有没有坏人,对不对?这样去找了,明白这个比喻吗?
那么如果我说一个东西,你们看最后一个。声音是常,原因什么呢?“无质碍故”。那么在这里什么叫无质碍呢?就是没有东西阻挡的意思。那么他立的这个声音是常,那么常的同品里面有什么呢?在这里他说常的同品有虚空,有极微。立这个论的人是佛教里面小乘的一个派。他说极微是常的,极微就是 electron,最小的particle。那么这一派,他说,虚空和极微是常的。那异品呢?他说瓶子跟心念。那么同品的东里面呢?虚空是无质碍,极微是有质碍。所以同品有非有,异品中瓶是有质碍,心念是没有,质碍也是异品有非有。那么,由于有质碍的同品,他都不能肯定是常,有时候是,有时候不是。所以,这个无质碍的不能确定。
但是第八个为什么能够确定呢?你们看第八跟第九差别在哪里?差别在异品一个是非有,一个有非有。那么这里说第八能够成立。前面说过第二能够成立,现在说第八也能成立,它符合了这三个条件。那么这个宗能否成立?那我们来看喽,你们看,“声是无常的”,因为他是努力做的,成立吗?我们来看,这里面我们完成第一件事情。凡是声是努力做的。可以成立吗?就是所有的声都是努力做的,同意吗?同意。那第二件事情,无常的同品中,有努力做的吗?有,符合第二个。无常里面有些东西是努力做的,有些不需要,闪电不需要。对吗?声音就需要嘛,但声音不能拿来在里面,因为还没确定。瓶子啊,花朵啊,或者其他东西,有努力做的。
那么现在你倒回来看,这个努力做,就可以不可以证明他是无常?常中有努力做的,常中有些不是努力做的,那么倒回来,努力做可不可以会证明无常?无常里面,有些是努力做的,有些不是。闪电等外面的不是,瓶子等里面的是。看得懂吗?无常里面有努力做的,有不是努力做的。从这一点我可以肯定,努力做的一定是无常。对吗?但是,如果再换另外一个,无常里面有努力做的,有不是努力做的。但是常这边,有一部分有努力做的。这个跟这个不一样哦。所以,我这个努力做,它包括无常,也包括常在这里。这里呢,努力做只在无常里面。看得出来这个图吗?所以努力做,如果只在无常里面的话,那么呢,我可以包说,努力做的一定是无常。如果努力做呢,有在无常里面,也有在常里面,我就不能包说努力做一定是无常。对吗?那么现在这个里面呢,就属于这个。他说无常中有努力做吗?无常中有努力做,这个他的反方面,常中努力做吗?没有,他就没有这部分,他只有这部分。看得懂吗?所以我可以确定呢,努力做一定是无常。所以,这个第八个为什么成立,看得懂吗?
所以因的第三相,异品遍无性就是,就是要去掉这一部分,你一定要在里面、同品里面,在这个里面叫同品定有,有时候有,有时没有,但在异品不可以有。明白了吗?所以这个九句因里面的第二跟第八是正确的,其他都是不正确的。
第九跟第八很类似,你们看到了没有?但是第八里面的异品非有就全部没有,他才可以成立,就是他没有落入第二个图里面,听懂吗。那么第九,就是第二个图,第九就是这个图。第八是这个图。这个图,同品有非有,异品也是有非有。这个图,是异品遍无,看得懂了吗?
陈那,就是写这个因明论的一个论师。那么你们在看那些我们佛教的辩论里面,他会经常用到你们第一张所看到那几个名词,就是自性、差别、有法、法、能别、所别,经常在用这几个名词。然后他辩论的结果,只有两个是对的,就同品有、异品非有,或者同品有非有、异品非有。这两个是对的,其他都错的。
这九句因是例子嘛,整个重点就在前面那一张里面,就是因有三相,遍是宗法性、同品定有性、异品遍无性。然后,宗里面就是必须大家同意。另外,就是这个因的三相里面,这个同品跟异品,不可以包括那个宗的有法在里面。就是说,当我们在讨论声音是不是无常的时候,声不可以当成异品,也不可以当成同品。记得吗?那么呢,这几个条件弄清楚呢,你的逻辑就对了。
现在我来立一个宗,你们看对不对。假设我说:“广超法师没有儿子”,原因是出家人。这个因明,宗跟因都成立吗?你们看成立不成立,然后我要你们讲个理由。
佳丽(人名音译),你来看。成立吗?不成立在哪里?他漏了哪一相,因的第几相?对了,漏了异品遍无,异品就是有儿子的,必须有儿子的,没有一个是出家人。就是,同品是无子,异品是有儿子,有儿子哦,不可以在你这个因里面,出家人呢不可以有。但是有些有儿子的也出家了,听懂吗?没有儿子的有出家,有儿子的也有出家了。那你就没有完成异品遍无性。听懂错在哪里吗?有什么问题?
同品定有性,只要有一个有就可以了。你是可能吗?可能就不能确定嘛,他能不能生育都不能确定嘛,可能不可能还不知道,不能确定嘛。同品定有性,就是没有儿子的,只要有些是出家人就可以了,不必全部有。异品遍无性就是,有儿子的必须全部没有人出家。这样才可以成立。其实没有儿子的,有人出家,没有人出家都可以,但是只要有一个有就可以了。但是,有儿子的必须全部没有出家,才可以证明。
现在,你要证明这个事情哦,同品异品是这个没有儿子,同品是没有儿子,异品是有儿子。根据因明的规定,同品一定要有至少一个,异品要全部没有。也就是说,必须有儿子的人没有一个人出家,那么你才可以证明。但是不成立(有儿子的人也有出家的)。还有问题吗?
所以你看广超没有儿子,是出家的缘故,能不能证明?不能。有问题吗?没有呢,这个因明讲解就到这里,那么里面有几个字要改,刚刚我跟你们说了。
那总之呢,你要记得。那个因的三相。再来呢,你的因(编者注:根据上文,应该是同品异品)不可以包括你的宗里面的那个有法。这是因的第四个条件,他这边没有立,但是必须不可包括,因为还没确定,自然的不应该包括。那么,这个因明,前面跟你们讲过,因明辩对了,事实上不一定就是对,是我们大家同意而对。听懂吗?那么站在因明的观点,科学家的逻辑叫推理,他们认为他的东西都是事实证明事实,站在因明来看,不一定。比方说,我们人类看到太阳都从东方出来的,在以前的科学是事实,后来不是。对不对?所以科学所谓的事实是怎么回事?那在因明说这是所谓现量的问题。就是你观察到的所谓事实,就是你的现量也有错。而你把它当成对的。
愿以此功德,普及于一切,我等与众生,皆共成fo道。阿弥陀fo。大家礼fo三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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